【整改情况公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18)整改销号公示(一)
发布日期:2021-01-1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18)整改销号公示

 

现将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与2013年相比,2016年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稳定,但仍有31个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下降,占总断面数的14.1%。主要湖库水质2014年、2015年持续下降,2016年基本保持稳定,但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比例仍呈下降趋势。

二、整改措施

1.按照《随州市重点监测断面水质考核办法》,明确各县、市、区之间河流跨界管理和考核机制。水质情况实行按月监测评估、按年度进行考核,对不达标断面进行挂牌督办。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随州市重点监测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和省厅监测方案每年制定随州市监测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每月或每季度开展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按期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水质状况。按年度考核水质状况,对2019年水质不达标的孝昌王店断面进行驻点督办,成立驻点帮扶组长驻广水市专项帮扶。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12867。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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