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通过整合资源、控制规模、资本引入、政策引导等宏观调控方式优化产业布局,落实规划环评制度,促进工业园区优化整合及石材产业转型升级。
二、整改目标
落实规划许可和环评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三、整改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精神,压实园区管理部门在规划环评制度落实上的主责主业。强化规划环评在产业园区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指导约束作用,从生态环境保护的及保护敏感目标环境权益的角度,对各园区产业发展布局及产业定位提出优化调整意见和建议,以规划及规划环评引导产业科学合理布局。目前,全市已完成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随县经济开发区、曾都经济开发区、随州市青春化工园区、南郊柳树淌工业园、随州小微企业孵化园等产业园区(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2、强化信息沟通与督办,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联合推进机制的通知》(随环字【2018】2号),明确规划环评制度落地落细的职责职能,建立规划环评制度推进函告制度。
3、编制印发《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管控单元,结合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等因素,实行有差异化的空间布局约束环境准入,严格按照产业布局指导项目落地,不断优化园区发展。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强化工业园区科学有序合理开发建设,不断优化园区产业发展布局,促进高质量发展。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13016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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