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中央环保督察重点交办的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中,合溪河、东明珠渠、南郊1号渠、东护城河治理任务尚需加快工程进度,已完成治理的大部分都采用水泥硬化、沟口截污方式过于单一,未考虑到水环境生态修复的自然规律,在源头截污、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多种综合施策上推进不到位,导致出现晴天断流,雨天溢流的现象。
二、整改目标
2018年底,完成南郊1号渠、明珠渠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上半年,完成东护城河截污干管铺设,实现沿线污水全部并网。2019年底,完成东护城河黑臭水体治理。逐步改造已完成硬化河渠项目,对未治理水体项目严格采用生态修复整治措施。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要求,组织对已完成治理的14条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主要有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和氧化还原电位(ORP)等4项指标,第二、三季度各监测一次。从监测结果来看,水体水质均达到要求,未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13016。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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