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73)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关于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水源安全。
二、整改目标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继续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的定期监测、检测和饮水安全状况评估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于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治。我局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大力推进问题整治,于2018年底前将省及国家交办我市的17个县级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整治到位,并按要求上报销号。
二是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治“回头看”。为确保水源地整治完成问题不反弹、不反复,我局借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战役督促各地反复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确保问题切实整治到位,完善长效机制,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三是按要求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公布监测情况。严格按照水源地监测文件要求对市级水源地一月一次、县级水源地一季度一次开展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开。近几年我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100%。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局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继续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722-3313016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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