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有关要求,现将我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随州市委、市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二、整改目标
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责任。
三、整改措施
督促落实《随州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和《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责任。
四、整改完成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认真履行统筹协调工作职责,围绕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政治责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组织制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实施一张清单定期调度、重点问题专项盯办、纪检机关跟进督办,形成部署、督办、落实全过程工作闭环。每年组织召开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交流会,督促各部门围绕责任清单进行书面履职,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地。认真落实《随州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选举两委员一代表、年度综合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均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意见建议。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局将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持续督促各地各部门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实施办法。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8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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