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整改目标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对水源地环境问题抽查督办。督促各地落实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建设拦网、浮标、标示标牌等基础保护设施。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交办的黑屋湾和天河口水库2022年第一季度总磷超标问题,2022年8月份整改完成并上报销号。
2.按要求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严格按照水源地监测技术规范对市级水源地一月一次、县级和乡镇水源地一季度一次开展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开。2022年1-12月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5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15623。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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