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2)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1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把河流水质改善摆到更高的位置,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系统推进河流水质改善工作。

整改目标

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动境内河流水质持续改善、趋稳向好。

整改完成情况

1.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批45个入河排污口,对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已全部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并形成工作台账。

2.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在开展在线监测的基础上,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适时开展全市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防止各类在线监测弄虚作假、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把入河排污口审批关,严禁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审批。

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615日-2023年625)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15623。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615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