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0)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严格监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
二、整改目标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部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将畜禽养殖污染纳入生态环境日常监管范围,开展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治行动,指导养殖企业对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达标排放,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是将规模以上排污许可养殖企业纳入到“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库,开展污染源随机抽查。
三是积极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维护群众权益,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四是开展畜禽养殖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对禁养区内养殖企业申请政府关闭、搬迁;对一般环境问题帮扶企业完成整改;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抽查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7日,共7天)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722-3313016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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