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环保局高新技术园区分局2019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10-27 09:5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概况)

1单位主要职责

2、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高新区分局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1)决算收入情况

(2)决算支出情况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5)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6)于公内容政府性基金表无数据的

(7)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关于2019年效情况

(1)预效管理工作展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高新区管委会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高新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高新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 (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一)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为市环境保护局派出机构,正科级,编制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所需编制和人员从市环保局系统的单位和人员中进行调节。目前,分局人员干部职工13人。其中:事业人员在职编内3人,编外人员5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高新区分局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

2019年高新区分局总收入38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5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5.03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减少96.15万元,减幅25%。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拨付和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高新区分局决算支出总计380.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5.46万元,年末结余55.1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减少27.72万元,减幅8.5%。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资金减少。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高新区分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计4.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增幅0.02%。主要原因是业务范围和环境污染纠纷问题严重,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高新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30.1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支出总额10.21万元,均为政府采支出10.21万元。

(六)于公内容政府性基金表无数据的

本部2019年度因无政府性基金,所以“政府性基金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本位公保有量两,用于日常环境执法

二、关于2019年效情况

(一)预效管理工作展情况

根据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目支出全面效自,从价情况来看,本位明确了经费审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建立了公用经费标准定体系,展公用经费使用督和估,实厉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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