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10-27 15:53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19年部门

  

第一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19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

四、财政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批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批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一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曾都区政府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曾都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 负责提出曾都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 (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一)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统一行使曾都区范围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为生态环境局派出行政机构,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7名。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水和大气环境股、土壤环境和固废管理股、环境监察大队。2019年决算人数26名,在职23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收入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万元、其他收入374万元。比2018年收入961.84减少562.84万元,减少比率58.8%,减少的主要因素补交部分职工1996年1月至2018年12月养老保险。比年初预算275.64万元增加123.36万元,增加比率30.9%。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人员工资追加其他收入及追加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预算拨款收入。

(二)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支出460.68万元,比2018年830.83万元减少370.15万元, 减少比率44.55%,减少的主要因素是补交部分人员1996年1月至2018年12月养老保险;比年初预算359.4万元增加101.28万元,增加比率28.18%,增加的主要因素是人员工资等及专项支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中:基本支出435.68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专项支出2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5万元,其中专项支出25万元。比2018年0万元增加25万元, 增加比率100%,增加的主要因素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比年初预算0万元增25万元,增加比率100%,增加的主要因素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追加预算拨款收入。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5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19万元。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应急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辆,通用设备 91(套);家具用具装具设备148(套)。

、关于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单位组织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问题为重点,突出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推动各项环保工作。一是突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账销号成效明显。二是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全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三是突出水环境质量保护,全区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四是突出固体废物清理,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五是突出严格环境执法,各项监管落实扎实有力。六是突出多措并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提升。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领导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绩效自评86分。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总分:

86

单位名称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 

基本支出总额

435.68

项目支出总额

25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A/B)

得分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359.4

460.68

128.18%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目标1(XX分):

产出

指标

职责

履行

质量指标 


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

已完成

5

环保新法新规全面执行

已完成 

5

数量指标

大气环境质量。全区PM2.5浓度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省定目标44);PM10浓度均值69微克/立方米(省定目标70);优良天数281天,优良比例77%(省定目标为82.2%)。

已完成2项考核,1项未完成。

2

水环境质量。辖区内国控断面1个(涢水大桥)水质均值达标,地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1个(先觉庙水库)水质达到二级标准,7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三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已完成

3

噪声环境质量。2019年城市区域声环境各监测点位平均等效声级为50.8dB(A),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各监测点位平均等效声级为67.4dB(A)均分别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55dB(A)、70dB(A)的限值要求。

已完成

2

土壤环境质量。全区土壤基本状况良好,无对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工业聚集区(化工工业园区等),也未发现土壤被污染及重金属超标的重点区域。

已完成

2

时效指标

案件及时公开

及时完

5

全年共受理投诉649件,接待来访群众9批57人次各类型信访投诉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理回复649件,未出现群体性环境信访事件。

按时完

5

成本指标

环境监察执法专项业务经费89.70万元。

实际执行25万元 

3

效益指标

履职效益

经济效益

    全年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5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0件,处罚金额212.865万元。

    全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专汽喷涂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对全区41家专汽喷涂行业企业进行整治,通过视频在线监控、无人机巡察、突击检查等措施,立案查处露天喷涂、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12家,有效解决全区喷涂行业污染问题。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秸秆焚烧平均亩数为全市最低;对6家石材开采加工企业进行关闭和生态修复;对整治淘汰的125台燃煤燃薪锅炉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关闭26家、整顿18家“散乱污”企业,实现全覆盖。

全区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为改善水质,区政府先后出台了《曾都区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曾都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和《曾都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全年完成5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4个镇污水处理厂在全市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7处千吨万人水源地开展综合整治,清查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和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对府河流域曾都段涵口、渠道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一口一档”信息156个;推进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拆除工作,在2018年关闭拆除81家的基础上,组织对涢水两岸500米范围内的12家养殖场进行关闭拆除,确保国控断面持续稳定达标。

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对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强化监管(第一批)发现的何店镇三岔湖村垃圾堆放点问题,已整改到位。对生态环境部交办14个疑似固体废物堆放点进行逐一排查,联合区住建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及相关镇办,完成9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开展辖区全域范围内固体废物存量排查,对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点进行鉴别分类,形成问题清单,严格按照“清废行动”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清理、溯源、立案查处等工作。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重点对辖区内10家医疗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开展土壤污染地状详查和评估工作,全区土壤基本状况良好,无污染土壤及重金属超标。

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提升。出台《曾都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全力推动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前已完成27个重点项目建设,其余12个项目正加速推进。组织专人赴浙江省丽水市、湖州市考察学习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和“两山基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抓好绿色单位创建,推荐洛阳中学、曾都区东关小学为省级绿色学校,白云湖社区、白云社区为省级绿色社区,联合区教育局评选命名8所“2019年度‘绿色学校’”。积极推动农村环境整治,申请中央资金50万元用于小岭冲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级资金25万元用于万店新中村、府河拱桥河村等5个村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截止2019年,全区累计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1个、生态镇4个、生态村21个。

取得效益明显

17

社会效益

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严厉打击了各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本行政区域内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排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持续推进违规建设项目清查整治,扎实开展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管,加强危废和应急管理,开展城区异味排查,提升了监管能力,服务了广大群众,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取得效益明显

18

约束性指标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合规性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第三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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