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7日。
联系方式:0722-3321461。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
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
序号 | 地市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分配金额(单位:万元) |
合计 | 282 | ||||
1 | 随州市 | 2021421399Q1-30001 | 随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服务项目 | 机动车(船舶)污染治理 | 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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