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3日。
联系方式:0722-3321461。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
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
序号 | 地市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分配金额(单位:万元) |
合计 | 920 | ||||
1 | 随州市 | 2020421399Q1-40010 | 随州市“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环境管理多网融合业务平台建设完善项目 | 能力建设 | 230 |
2 | 随州市 | 2020421399Q1-40004 | 随州市尾气排放道路(场内)检测装备及平台建设项目 | 能力建设 | 82 |
3 | 随州市 | 2020421399Q1-40009 | 随州市“蓝天卫士”网格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能力建设 | 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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