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群众信访网络舆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2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监察支队 字号:[ ]

2023616日,我局收到群众信访舆情(环潭镇河道污染)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核实情况如下: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本次舆情涉及企业2家,一是随县环潭镇两河口石料厂,为个人独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1321MA4879DU2K,投资人为周传东。该企业经营范围为建筑用石料开采、加工、销售。该企业年加工30万吨建筑用碎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310日经原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随环建审〔201720号),于20211228日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其生产原材料为辉绿岩,产品为建筑用石料。

二是王狄洗砂厂,经营者为王狄。20223月,王狄租赁随县环潭镇两河口石料厂厂地进行石料破碎加工生产作业,主要从事砂石清洗与销售经营活动,该洗砂厂在随县环潭镇两河口石料厂筛分车间西侧安装水洗轮设备1套、传送带1条,通过水洗方式生产机制砂

(二)现场检查存在的环境问题

1.随县环潭镇两河口石料厂环境问题。现场检查时该石料厂未生产。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及成品大部分未采取覆盖措施,亦未建立围挡。破碎筛分车间密封不严,部分墙体和窗户破损未及时维修更换,破碎筛分车间北侧外部的进料口未密闭。

2.王狄洗砂厂环境问题。现场检查时该洗砂厂未生产。洗砂厂项目未依法报请环评审批手续,亦未依法报请排污许可证。执法人员对该洗砂厂沉淀池南侧河道进行地毯式摸排,于当日傍晚18时发现沉淀池堤坝外靠河道一侧底部存在一根直径25厘米的黑色PE管道,该管道通向洗砂沉淀池。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随县环潭镇两河口石料厂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2023619日,我局依法对随县环潭镇两河口石料厂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对露天堆放的原材料和成品采取防扬散和遮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023626日,我局在对该厂后督察时,该厂已按我局要求对露天堆放的原材料和成品采取防扬散和遮盖的防治措施,并对生产区进行围档,消除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023621日,我局依法对该厂露天堆放的原材料及成品未采取防扬散和遮盖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375,我局对该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4万元的行政罚款。

(二)王狄洗砂厂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2023616日,我局现场督办该洗砂厂拆除沉淀池堤坝外靠河道一侧底部PE管道,并采用碎石料回填碾压方式对管口进行了封堵加固。2023619日,我局依法对王狄洗砂厂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023621日,我局依法对该洗砂厂私设暗管、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而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202375,我局对该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39万元的行政罚款。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关注网络舆情,跟踪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我局将举一反三,组织力量排查随州市相关行业企业,强化监管力度,清理一批违规企业,助力打好随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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