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科 发布日期:2020-04-28 12:19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编辑: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审核: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字号:[ ]

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负责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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