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自然生态保护科 发布日期:2024-10-24 15:12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编辑: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审核: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字号:[ ]

    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随州市清河路28号

联系电话:0722-33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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