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和核与辐射监管科 发布日期:2024-10-24 15:10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编辑: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审核: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字号:[ ]

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安全工作。


办公地址:随州市清河路28号

联系电话:0722-33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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