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和核与辐射监管科 发布日期:2026-06-01 15:19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编辑: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审核: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 字号:[ 大 中 小 ]

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安全工作。


办公地址:随州市清河路28号

联系电话:0722-33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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