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态保护治理建设美丽淮河源头的建议》的提案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29 10:49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信访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008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金希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治理建设美丽淮河源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淮河源头生态保护修复

为做好淮河源头生态保护工作,2017年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时,就将淮河湿地公园及其涉及淮河源头的淮河镇、殷店镇、草店镇、小林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一并纳入保护区范围,严禁破坏性开发。同时,积极扶持随县淮河镇人民政府将淮河源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总面积559.32hm2,其中,湿地总面积225.31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40.28%。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林业部门着力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现有自然保护地存在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合理、保护地交叉重叠严重、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现实矛盾突出尖锐等问题,遵照科学评估,合理调整;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实事求是,简便易行;统筹协调,做好衔接4条原则和“本行政域内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及“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的要求,开展整合优化。5月底之前,编制完成县级整合优化预案;6月底之前,完成市级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一步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随县淮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管理机构获批;进一步做好随县和广水市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确保随县淮河湿地公园人员编制落实到位、广水徐家河湿地公园各项建设落实到位。三是扎实推进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湿地补助资金,加快推进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修复。

二、关于淮河水资源节约保护

随县在编制《随县水土保持规划》时,已将殷店、淮河、草店、小林划为随西北低山丘陵水源涵养保土区,属于随州市水土保持五级区,该区水土侵蚀总面积756.50km2,占随县水土侵蚀面积的44.90%,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因淮河属于跨省流域,综合水土侵蚀、坡度和潜在土地石漠化分布,进行源区水土保持防治、水源地水土保持防治、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治理防治、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及清洁小流域建设,是构建鄂中北生态屏障、承担生态修复的重要措施。

随县对于淮河源头水域流经的殷店镇、小林镇、淮河镇及草店镇,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站,目前已投入使用,同时开展各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实施改厕加资源化利用,对农村生活污水逐步消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保护。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实现清洁水质。

三、 关于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全市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工业污水治理,大力开展沿河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企业非法排污和入河排污口整治等行动。强化“散乱污”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施工扬尘治理力度,强化平整场地、拆除工程的扬尘管控,大力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要求,加强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粉状物料和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健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责任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监管、应急管理、实时监测、综合执法等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四、关于加强淮河流域环境联防联治

全市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规范管理,大力推进淮河流域联防联治工作,建立沿淮河流域县市际边界河段监管协作体制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现场监管协助的责任主体,消除监管盲区,提高监管质量,实施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大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全市各级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100%。

                  

              202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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