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在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还存在差距、形势严峻。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督察发现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仍有92户居民、封江宾馆、3家餐馆;先觉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下网偷捕鱼现象;许家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原居民60人,存在一处生活垃圾倾倒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潭水库水面有围栏,取水口500米范围内有3户居民,1处养鸭厂未取缔;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徐家河水库未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功能区划分工作,现场无警示标志、无防护措施,取水点周围有多处建筑物。随州市对环境风险源头管控上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政策要求还有差距,截污控源工作落实不坚决、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政策要求,确保县级以上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1.2018年9月,依法完成了对封江度假村(封江宾馆)的关闭,并对其入院大门砌墙封闭。一级保护区13户临库原居民房屋全部拆除。拆除居民猪圈、鸡舍及原排污沟50余处、500余米,铲除原居民菜地4亩左右。拆除的建筑垃圾及其他垃圾全部清运。2019年3月,在水库大坝东岸已拆除的原居民房屋土地及菜地上种植防护林,在原13户居民房屋一侧修建排污沟150余米,防止生活污水排入保护区。

2.2018年底,基本完成34个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按要求设立了地理界标、护栏围网、警示标志及宣传标语。

3.2018年底,完成国家、省交办随州市17个县级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并按要求上报销号。2018-2020年,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三年行动,2019、2020年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回头看”,出动人员20余人次,检查点位30余处,经过重拳整治,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有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整治效果明显。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司其职,协同开展饮用水源地、供水厂出水、末端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当地政府,并定期在随州市政府网站、《随州日报》等进行公开。近几年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继续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和问题整治“回头看”,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1218-20211224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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