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虽然随州市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市县两级党政班子、相关部门履职尽责项目清单,但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机制、责任机制、运行机制还不完善。有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造成监管空档;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追责问责不严格,考核结果运用不够;有的部门协同配合不够,还未形成攻坚合力。
二、整改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运用,保持对环境违法问题严肃问责的高压态势,实现震慑和教育作用,防止今后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按年度印发全市省定目标责任及任务分解表,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其作为年终市直部门市管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责任目标)一并考核内容。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类指标权重达到18%。
2.根据省委组织部反馈考核结果,及时对市直单位省定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度,成立专班对县(市、区)省定、市定目标开展督导调度。根据调度情况适时下发《整改措施通知》和《工作提醒函》,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完成整改。
3.按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省定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底综合考核统筹运用。
4.印发《随州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管行业管环保”的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举措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对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优先及时处置,重要案件提级办理。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力、监管责任缺位的严肃追责问责。自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以来(2018年7月至2021年10月),全市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197个,处理党员干部356人和9个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5人。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继续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长期实施,不断强化结果运用,保持高压态势,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4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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