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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4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8 信息来源: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4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城南垃圾填埋场为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华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重点挂牌督办企业,督察现场发现其物化处理单元未安装防雨防臭设施、排污口标识标牌设置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在线数据异常、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内农户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积存在覆盖膜上雨水长期外排导致截洪沟下游草堰塘的水质严重恶化,经对外排水质及受纳水体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下游雨水沟COD:278 mg/L(超标5.95倍),草堰塘内水体COD:206mg/L。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完善城南垃圾填埋场治污设施,确保设施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整改完成情况

1.2016年2月邀请武汉环科院专家现场查勘,制定技改方案。2016年3月在调节池与渗滤液处理车间构筑混凝土防渗墙,有效阻止渗滤液向地下渗透,避免了渗滤液对地下水的污染。

2.2016年7月,投入资金699.7万元增加一套“MBR膜生物反应器+RO反渗透”工艺渗滤液处理设备,并对渗滤液调节池进行覆盖,对原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大修,将渗滤液日处理能力由以前的100吨提高至220吨;对垃圾场新形成的垃圾堆体进行整理、碾压,2016年至2019年购买5万平米防渗膜覆盖,有效解决雨水排放和水质超标的问题。

3.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三次对在线检测设备进行大修,更换氨氮、COD检测设备,并先后委托武汉汇天众海公司、武汉博远天成公司进行监管,在线检测设备每天能准确传送在线检测数据,与环保部门达到无缝对接。

4.2016年9月,沼气发电厂开工建设,2017年5月沼气发电厂对垃圾填埋区废气进行收集,利用填埋垃圾所产生的沼气发电。

5.2016年11月,委托湖北祺美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城南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2018年4月,城南垃圾场正式通过“三同时”验收。

6.2018年9月,城南垃圾填埋场购买防水布,对渗滤液物化处理单元的混凝沉淀池进行覆盖,有效地控制了臭味扩散污染空气,防止雨水混入物化处理单元,并在排污口设置了不锈钢排污口标志牌,对场区内所有设施的醒目位置安装生化罐、吹脱、沉淀池、调节池等标志牌,使进入场区人员更直观地了解设施设备处理工艺流程。通过对老化管道阀门进行更换,系统已经恢复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将调节池覆盖膜上雨水抽排入调节池内,经过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目前正实施封场生态修复。

7.市纪委监委配合省纪委监委认真组织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2019年该问题已追责问责到位。共处理党员干部2人(含处级干部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

、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进一步完善城南垃圾填埋场治污设施,确保设施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同时持续抓好执纪问责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1218-20211224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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