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4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4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二、整改目标

通过追责问责保持对环境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实现震慑和教育作用,防止今后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

1.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没有向随州市移交具体问题线索。随州市纪委监委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优先及时处置,重要案件提级办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2016年11月至2021年10月),全市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222个,处理党员干部428人和11个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0人。

2.随州市纳入淘汰改造任务范围的312台燃煤(薪)锅炉已于2018年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回头看”和专项普查,截至目前,全市共216台锅炉(66台生物质锅炉、127台燃气锅炉、20台燃油锅炉、2台燃烧垃圾锅炉,1台21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均符合国家准入规定。

、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继续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1218-20211224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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