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3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水源安全。
二、整改目标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18年底,基本完成34个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动态调整饮用水源地数量。完成国家及省交办我市的17个县级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治“回头看”。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定界、违法问题清理整治等三方面要求,对新增和调整的水源地开展清理整治,及时发现和解决水源地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2.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完善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安全监管,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当地政府,并定期在随州市政府网站、《随州日报》等进行公开。近几年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3.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对先觉庙水库、封江口水库、飞沙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实施规范化管理,按要求设立了地理界标、护栏围网、警示标志及宣传标语。落实了湖北省水利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坚持全过程水质安全监管,完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7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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