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随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对中央和省反馈的环保问题和意见,进一步细化分解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底线,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全面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整改目标
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党委强化环保履职意识,树立绿色发展导向和正确的政绩观。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印发《中共随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随州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项目内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办检查,营造良好氛围,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制定印发随州市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等开展督查,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有效落实。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25日-2021年12月31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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