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9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原则,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部按照国家和省定目标、年度方案及交账计划加紧推进、销号清零。
二、整改目标
推动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层层传导,确保上级部署落实到位、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年度目标落实到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制定计划清单,统筹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紧密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随州的落实情况,针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关键短板,加大督查力度,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印发随州市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严格按要求开展专题督察,督促各级各地、各部门将中央和省委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年重点目标任务。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按照整改方案推进第一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及交办信访问题整改,并按时完成销号报备。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契机,将市政府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作批示指示层层传导,对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纳入重要考核项目,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效推动上级部署落实到位、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年度目标落实到位。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标对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25日-2021年12月31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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