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整改目标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对各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问题,落实属地责任,按照“一个饮用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严格整改,台账式管理,确保全部按期整改销号。
2.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定界、违法问题清理整治等三方面要求,对新增和调整的水源地开展清理整治,及时发现和解决水源地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按期完成了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对水源地环境问题抽查督办,督促各地落实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建设拦网、浮标、标识标牌等基础保护设施。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交办的黑屋湾和天河口水库2022年第一季度总磷超标问题,2022年8月份整改完成并上报销号。
2.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全市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黑屋湾、徐家河、琵琶嘴、先觉庙、白云湖、淅河漂水等相关水域开展47次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对巡查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立行立改、依法查处,坚决守牢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底线。组织对2022年新增的随县三里岗镇丁家垭水库、柳林镇白果河水库两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进行评估审查,督促随县强化对新增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与管理,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3.按要求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严格按照水源地监测技术规范对市级水源地一月一次、县级和乡镇水源地一季度一次开展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开。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水源地环境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落实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加大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浓厚氛围。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9日)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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