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市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6)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一些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工作统筹谋划不力,相关工作进展滞后。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但湖北省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缺少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省级层面既未系统研究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也未对相关地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和2020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1%和29%,远低于国家要求。
二、整改目标
严格控制新上磷化工工业项目。
三、整改措施
严格项目准入,审慎上马磷化工工业项目。
四、整改完成情况
经摸排,全市范围内无磷化工项目,在今后项目准入中,将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严格磷化工项目审批;积极促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电话:15171415590;邮箱:9806662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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