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市承担的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省序号7)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得到有效管控,现有造纸行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严控项目审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布局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2.强化府澴河流域15公里范围内现有造纸行业的环境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规范审批备案管理。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及湖北省《关于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3〕7 号)文件精神,按省级权限划分要求,扎实推进化工项目投资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已为 4家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完成备案;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权限,自2017年以来累计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500份,始终坚守环保底线,未审批沿江1公里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环评文件。
(二)强化规划与准入约束。组织随州市青春化工工业园区、广水市化工园区参与全省第一批复核认定,均公告认定为合格化工园区。按照《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鄂经信原材料(2025)51号)文件要求,2025年邀请省化工园区复核认定专家组开展新一轮复核认定工作,均通过复核认定。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影响报告书与化工园区控制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与环保要求,严禁在工业园区以外新批建设用地,同时制定化工园区产业项目准入禁限 (控) 目录,严格安全环保准入条件,辖区内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高危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均严格遵守一公里范围要求,进一步规范园区布局管理。
(三)健全监管监测机制。高新区管委会依托青春化工园区规划要求,由园区管理办公室每年度制定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科学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监管;广水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雅都恒兴纸业公司实施常态化监管,督促企业配备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并纳入在线监测,实时跟踪达标排放情况。
(四)推进污染治理和问题整改。主动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澴河流域系统治理(随州段)一期工程,争取政策性资金 1.94 亿元,为流域环境治理提供坚实保障;督促永兴纸业公司完成多项环保整改,完成废水收集管网改造,要求企业严格落实雨污分流;雅都恒兴纸业公司处理后的尾水,均接入广办污水处理厂(深港)污水接纳管网,实现规范处置。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随州市发改委(电话:3596356)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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