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报告反馈问题(专项1)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整改专班办公室 审核: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整改专班办公室 字号:[ ]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市承担的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报告反馈问题(专项1)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现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其中105家分布在长江、汉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突出,一些部门和地方监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发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纸在建项目,应开展再论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程序,一些地方未予执行。

二、整改目标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得到有效管控,现有造纸行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一)严控项目审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布局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强化府河流域15公里范围内现有造纸行业的环境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

严控项目审批,严守环保与产业规划底线。严格对标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布局,通过规范审批备案、强化规划约束、明确准入标准,坚决遏制不符合要求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落地。

1.规范审批备案管理。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省级权限划分要求,扎实推进化工项目投资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已为 4家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完成备案;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权限,自2017年以来累计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95份,始终坚守环保底线,未审批沿江一公里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环评文件。

2.强化规划与准入约束。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影响报告书与化工园区控制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与环保要求,严禁在工业园区以外新批建设用地,同时制定化工园区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严格安全环保准入条件,辖区内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高危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均严格遵守一公里范围要求,进一步规范园区布局管理,并积极开展化工园区复核认定工作。

(二)措施2完成情况

强化流域造纸行业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针对府河流域现有造纸行业,完善监管体系、推进污染治理、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流域环境质量。

1.健全监管监测机制。高新区管委会依托随州市青春化工工业园规划要求,由园区管理办公室每年度制定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科学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监管;广水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雅都恒兴纸业公司实施常态化监管,督促企业配备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并纳入在线监测,实时跟踪达标排放情况。

2.推进污染治理与问题整改。主动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府河流域系统治理(随州段)一期工程,争取政策性资金 1.94 亿元,为流域环境治理提供坚实保障;督促永兴纸业公司完成多项环保整改,完成废水收集管网改造,要求企业严格落实雨污分流;雅都恒兴纸业公司处理后的尾水均接入广办污水处理厂(深港)污水接纳管网,实现规范处置。

3.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强化日常巡查与现场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置、从严查处,确保流域内现有造纸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守住流域生态安全底线。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215—202512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联系人:邹州阳,电话:0722-3596181

  箱:9806662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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