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沙尘天气污染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近日,受冷空气大风及沙尘传输影响,湖北上游山西、河北、河南、安徽等省均出现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中度污染31415时,高浓度沙尘主体随着北方冷空气南移并影响我市,同时短时弱降雨空气湿度较高,导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水平。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预测,314夜间预计沙尘污染主体过境,持续重度污染天气,315日,晴到多云,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较好,沙尘影响减弱,预计我市将持续出现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轻度污染天气,316有明显降水,预计我市将持续良至轻度污染天气沙尘天气影响基本结束。为切实减少污染天气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就加强315日、16日沙尘天气污染管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涉气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管控。督促涉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否则实行停产减排。加强辖区露天焚烧、秸秆焚烧管控,对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加密巡查、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二、住建部门负责加强对城区建筑扬尘管控措施的巡查、监管,尤其是加强对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监管,严格落实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督促各建筑施工工地保证抑尘设施正常运行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施工期间全面开启喷淋降尘设施,对落实不到位的工地实施停工整改。

三、城管部门加密城区道路洒水保洁频次,延长作业时间;严厉查处渣土车漏撒、城区露天焚烧、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同时暂停非重点工程出土、拆除作业,督促出土工地和渣土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保洁,确保清洁上路。

四、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会同气象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

、气象部门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一旦具备条件,立即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加强气候变化情况监测,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1922号)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积极落实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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