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函 发布日期:2025-10-27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自今日凌晨我市北部城市区域已整体转南风为主,不会对我市造成污染传输影响,预测未来 36 小时我市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根据《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随环委〔2023〕2 号)的相关内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 8 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终止III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施工单位恢复生产和施工,同时要继续按照《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随政发〔2024〕11 号)的要求,抓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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