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 应急响应措施的函 发布日期:2025-10-29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受不利气象条件和省内污染叠加影响,截至 29 日 8 时,全省多地转轻度污染并已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响应应对,预计后期受污染传输叠加本地内源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有持续轻度—中度污染风险。为全力避免中重度污染天气,切实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9 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 12 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预警范围

预警范围:随州市全域。

二、应急响应措施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对应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当地政府应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有计划地实施对应预警级别工业企业的停限产措施,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停产的行业,可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企业能够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督促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扬尘源减排措施。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停止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的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打磨切割建材、场地凿岩打桩、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人工清扫、湿扫、吸扫等作业频次和作业范围。

3.餐饮油烟源减排措施。夜间用餐高峰期,加强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检查力度,禁止露天烧烤;严禁油烟直排,确保油烟净化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4.移动源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涉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 10 辆次及以上)单位应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移动源除明确停驶方案外,还应严格执行源头管控有关要求,包括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以及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等。 

5.其他减排措施。当地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保障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等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4.倡导公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绿色生活,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冬季设定为 18 摄氏度以下,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三)健康防护指引

1.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 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4.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或停止室外课程及户外活动。

5.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防止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知识宣传与咨询;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6.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要组织专家解读预警信息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效果,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和公众健康防护知识,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客观评价并积极参与到应对工作中。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并于每天下午5时前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电话:3312658 ,邮箱:2249252223@qq.com 。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现场检查专班,结合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各地落实临时管控工作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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