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随州籍机动车在异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3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2021111日—1130日,经其它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及路检路查,发现以下13车辆(见附件)尾气排放检测均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维修并通过排放检验,确认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0211223    

附件:202111随州籍机动车异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明细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