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销号公示】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和中央“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0)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19 信息来源: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部分地方河长制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跨区域、跨流域、跨行业统筹研判、共同推进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出现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不严、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影响了水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度及效果。

二、整改目标:全市入河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基本清除,河道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到2020年,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纳入国家考核的4个地表水断面全部达标,地表水断面水质Ⅰ-Ⅲ类比例达到100%以上,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0以内;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水域岸线登记和清障工作。。

三、整改措施:

1.积极推动河长履责。市河长办每季度印发一期县级河长巡河情况通报,敦促河长积极巡河,逐步解决涉河问题。涉跨区域、跨流域、跨行业的河道,由该河流河长主动与相关行政河长对接,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涉河问题;难以协调的,积极向上一级河长或河长办反馈。

2.加强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河长会议制度和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委政府与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涉河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由各级河长协调指挥,相关职能部门、河道警长参与,开展城镇截污治污、非法占用河道、畜禽养殖污水直排入河及水库投肥投粪养鱼、河道非法采砂、河库岸线垃圾及固体废物堆放等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大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涉河涉水违法行为。

3.认真开展河长制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层层推进河长制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全面落实市对县、县对乡的河长制考核工作,推进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的年度目标考核。完成重点河流确权划界工作,每季度对河流跨县水质断面进行监测分析并公告,落实河道管护岗位和经费,确保河道日常干净卫生。

4.强化府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进水岸同治,启动并实施随州“五城绕水”项目,对府河、漂水、水、徐家河部分河段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开展水生态修复,统筹解决河道水环境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形成常态。市委常委会研究议定市级河长一季度至少亲自巡河1次以上,市河湖长办建立河长巡河提醒、督促、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县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通报,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形成常态。将单季度河长制督查纳入市委督查事项之中,每季度每县抽取1条河流,以点带面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督查,促进河湖长制工作深入实施,2018年二季度以来,共开展督查6次,印发督查通报6期,督查县级重点河流18条。推行河长述职制度,各县、市、区总河长对各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述职,市级河长联系单位代表市级河长就领衔河流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述职,市级各河长巡河过程中要求河流县级河长进行述职。市水利和湖泊局成立7个河库“四乱”暗访专班,常年开展河库暗访,发现问题交办至县市区和河长,促进河长着力解决问题,2019-2020年共交办“四乱”问题163个,全部整改。

2、部门协同治水合力形成。市、县每年召开一次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经常性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河长联系单位开展全线巡河、服务河长亲领巡河,督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地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解决流域水环境具体问题。2018年以来,落实水库向河道生态泄流机制,三年共泄放生态流量10亿立方米,取缔了水库投肥养鱼,全面完成了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建立了近7万个小微水体台帐和清单,完成了3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治理了14条城市黑臭水体,选取府河流域干流、水河2条河流开展了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运用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治、小水电清理、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乡镇屠宰厂废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河道采砂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市河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河库水质逐步提升。

3、河湖长制考核全面加强。连续三年对县市区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2019、2020年将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目标责任考核。县级同步对乡级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落实资金3627万元,全面完成了全市263条河流、705座水库、20个小水电站、6个大中型涵闸、4个大中型灌区、1个大型泵站的划界工作,确权工作已进入发证阶段。2018年5月,设置了市级10条河流跨县(境)断面水质监测点28个进行水质监测,每季度发布一次水质通报,共发布水质通报10期。2018年以来,各级政府特别是镇级探索建立了利用“以钱养事”和“精准扶贫”公益性岗位,统筹用于美丽乡村、河长制、公路维护等工作的河道保洁方法,河道保洁工作落实到位。

4、府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逐步加强。为进一步落实水资源管理工作,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取水许可专项整顿,对湖北晶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取用水专项整顿。落实对高新区化工工业园、湖北省黄鹤楼酒业的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并对企业开展了节水评价制度。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信息整改工作和全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和地下水管控指标落实工作。2019年用水总量为9.5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降幅达到 40.1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 42.2 %,全市纳入考核的12个水功能区,达标10个,达标率达到83.3%,都完成了省定目标。2018年以来,依托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投入资金8650万元,完成了河小河段、浪河淅河镇段、水万和镇区段、水监生店段、漂水河道治理,治理河道51.92公里。2020年,市委市政府自筹资金2.60亿元,全面启动了城区白云湖水环境提升工程和水梁家桥水生态连通工程建设。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局将长期坚持,不断深化优化河湖长制制度,继续开展河湖长制目标责任考核、季度性督查,下级河长向上级河长述职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等方式,压紧压实各级河长和有关部门责任,推动河长履职从河流治理向流域治理延伸,按照“一河一策”方案逐步解决历史问题,杜绝增量问题。按照水利“十四五”规划,全力推进府河、漳水、广水河、清水河、淮河源头、水、漂水等重点河流治理,以资金大投入促进河道大治理,推进河流生态环境大改善。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5日)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722-3328670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2月19日

中央“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30)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中央“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要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整改目标:恢复和保护府河流域生态系统,完成省定国考断面水质和跨界断面水质达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1.强化府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进水岸同治,启动并实施随州“五城绕水”项目,对府河、漂水、水、徐家河部分河段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开展水生态修复,统筹解决河道水环境问题。

2.积极推动河长履责,落实河长制联席会议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府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逐步加强。为进一步落实水资源管理工作,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取水许可专项整顿,对湖北晶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取用水专项整顿。落实对高新区化工工业园、湖北省黄鹤楼酒业的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并对企业开展了节水评价制度。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信息整改工作和全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和地下水管控指标落实工作。2019年用水总量为9.5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降幅达到 40.1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 42.2 %,全市纳入考核的12个水功能区,达标10个,达标率达到83.3%,都完成了省定目标。2018年以来,依托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投入资金8650万元,完成了河小河段、浪河淅河镇段、水万和镇区段、水监生店段、漂水河道治理,治理河道51.92公里。2020年,市委市政府自筹资金2.60亿元,全面启动了城区白云湖水环境提升工程和水梁家桥水生态连通工程建设。

2、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形成常态。市委常委会研究议定市级河长一季度至少亲自巡河1次以上,市河湖长办建立河长巡河提醒、督促、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县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通报,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形成常态。将单季度河长制督查纳入市委督查事项之中,每季度每县抽取1条河流,以点带面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督查,促进河湖长制工作深入实施,2018年二季度以来,共开展督查6次,印发督查通报6期,督查县级重点河流18条。推行河长述职制度,各县、市、区总河长对各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述职,市级河长联系单位代表市级河长就领衔河流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述职,市级各河长巡河过程中要求河流县级河长进行述职。市水利和湖泊局成立7个河库“四乱”暗访专班,常年开展河库暗访,发现问题交办至县市区和河长,促进河长着力解决问题,2019-2020年共交办“四乱”问题163个,全部整改。市、县每年召开一次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经常性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河长联系单位开展全线巡河、服务河长亲领巡河,督办发现问题解决,各地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解决流域水环境具体问题。连续三年对县市区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2019、2020年将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目标责任考核。县级同步对乡级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局将长期坚持,不断深化优化河湖长制制度,继续开展河湖长制目标责任考核、季度性督查,下级河长向上级河长述职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等方式,压紧压实各级河长和有关部门责任,推动河长履职从河流治理向流域治理延伸,按照“一河一策”方案逐步解决历史问题,杜绝增量问题。按照水利“十四五”规划,全力推进府河、漳水、广水河、清水河、淮河源头、水、漂水等重点河流河段治理,以资金大投入促进河道大治理,推进河流生态环境大改善。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5日)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722-3328670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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