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销号公示
现将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与2013年相比,2015年长江湖北境内32条支流83个可比断面中,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比例下降3.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的趋势。
二、整改措施
实施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重点推进实施府澴河流域区域水环境分区管控。重点开展水污染风险防控,强化水环境应急管理。在府河流域重点开展Ⅴ类及以下水体治理。
三、整改完成情况
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府澴河流域水质。强化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建立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5个县、市、区(随州市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政府(管委会)签订《随州市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书》,原5个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环保局签订了《涢水流域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协议书》、《厥水流域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协议书》。在充分调研、科学总结的基础上编制了府澴河污染源清单,并结合源清单编制各国考断面应急预案,强化水环境应急管理。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12867。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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