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公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2)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2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22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专用汽车行业是随州支柱行业之一,仅随州曾都经济开发区就有油漆喷涂作业区40个,督察发现,仅有17家油漆喷涂企业完成环保验收,其余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专用汽车行业环境管理亟待加强。湖北五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东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喷漆房建设管理不规范、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露天喷漆未全面禁止、危废管理及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深入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以专汽行业喷涂作业VOCs防治为重点,指导支持一批骨干企业开展材料及工艺替代工程,推广环保涂料应用,带动其他行业共同整治,严禁露天喷涂行为,加强危废管理及处置监管,促进全市喷涂作业封闭进行、规范操作、达标排放,到2020年,全市挥发性有机物较2015年减排比例达到10%。

三、整改措施:

1.强化督办,督促湖北五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东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全面整改。

2.实地调查,全面了解企业喷涂作业环保手续、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等情况,督导企业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喷涂设施运行管理。

3.分类施策,一企一策,督促企业根据产量产能,调整涂装车间整体布局,建设配套专业喷涂房或生产线。鼓励企业用轻量化镁铝合金类罐体代替传统铁罐剔除喷漆工序。对企业扩建喷涂设施项目环评手续实施快审快批。

4.加强喷涂作业企业日常监管,采取定期督查和突击巡查办法,长期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印发了《随州市2020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根据《湖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鄂环发〔2018〕7号)、《湖北省2020年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积极应对夏秋季臭氧污染工作方案》(鄂环办〔2020〕34号)以及《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2019—2020年)的通知》(随政办发〔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20年6月4日全市专汽行业整顿规范工作暨全市专汽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了《随州市2020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组织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汽车制造等行业新标准要求,突出抓好企业排查整治和运行管理,确保按要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目标任务。

2.组织开展了全市专用汽车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宣贯工作。召集全市所有专用汽车制造行业企业及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执法干部,举办了全市专用汽车制造行业表面涂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培训视频会议,邀请省环科院专家和省厅大气处领导授课指导,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湖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等标准和相关要求进行了集中讲解,为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深度治理、污染物达标排放指明了方向。

3.积极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能力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专用汽车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实时掌握各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市生态环境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全市36家建有油漆涂装工艺的所有专用汽车制造企业根据厂区面积大小安装了3~6个视频监控摄像头,对油漆涂装点以及厂区敏感场所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从而有效监督企业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以及无组织排放情况,从根本上杜绝露天喷漆现象的发生。

4.持续加强跟踪督办和执法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地成立工作专班,根据我市工业企业行业结构特点,对90家规模以上专用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等行业企业逐家上门调查,查清了企业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手续办理、年产量、是否存在涂装工艺等信息,建立管理台账,跟踪督办VOC治理进度。组织执法人员将环境监察与随机抽查、零点行动相结合,对清查和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喷涂排污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投入治理。同时,为全面掌握全市专用汽车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整改进度,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调度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纳入整治名单的36家规模专用汽车制造企业在积极督促其完成VOCs治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随州市2020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通过组织企业开展现有VOCs排放自行检测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估各相关企业废气中VOCs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全市纳入调度的36家具有涂装工艺的规模企业均上报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台账。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局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我局将继续全面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日常督查和执法检查,按照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等要求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设施、台账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净化效率达到相关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严防违法喷涂行为反弹,确保喷涂作业规范操作,充分发挥污染治理设施效益,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126-202121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722-3313016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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