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下的差异化管控,优化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我市已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于2022年3月8-12日期间,将2022年度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及日常监督执法等三项正面清单在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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