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8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8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随州市委、市政府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或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肃追责。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破除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随州市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目标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运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推动随州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措施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等纳入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学习内容,进一步巩固提升领导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争先进位、克难奋进意识。

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原则上,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随州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和《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设置,提升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4.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追责问责,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或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5.对督察组移交的具体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厘清责任,追究到位。

6.强化宣传引导,运用全市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成效,不断弘扬生态文明建设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党组中心组先后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等重要讲话,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讲座,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研讨会。市委党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授课,通过在线学习平台为党校学员提供丰富的生态文明线上学习资源,组织6个班次近300名学员前往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神农架林区党校开展生态文明异地教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入脑入心入行。

2.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累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1次,专题听取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审议第一轮省“回头看”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学习省纪委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不力情况通报,研究部署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各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会议研究制度,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解决本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责任,共同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取得实效。组织召开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交流会,督促各部门围绕责任清单进行书面履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随州市2021年度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随州市2022年度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督查”列入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重点问题和信访件专项督查,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取得实效。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等部门严格执行《随州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选举两委员一代表、年度综合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均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在考核目标设置上突出生态环保重要地位,县(市、区)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权重达21%。

4.随州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举措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优先及时处置,重要案件提级办理。严肃查处损害生态环境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力、监管责任缺位的严肃追责问责。自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来(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170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7人。

5.对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2个具体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组织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均按要求查处到位,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

6.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一报一台一网”(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随州政府网),发布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信息733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时”“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专题专栏,跟进发布督察整改动态,定期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通报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每年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随州主场活动,广泛宣传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取得的成效。多次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推动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事业发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从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纪问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6-2022年1212日)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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