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市承担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4)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尾矿库渗滤液污染严重。黄石市连永锰业公司尾矿库渗滤液治理设施闲置,渗滤液长期超标排放,总锰浓度高达1572毫克/升,超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785倍。黄石大冶市亚峰矿业公司铁矿石及铁精粉长期露天堆放,淋溶水渗漏至厂区外,形成红褐色水沟,监测显示锌、镉、铅浓度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31倍、257倍和47倍。咸宁市嘉鱼县高强锰业公司锰渣库渗滤液直排,监测显示氨氮、总锰浓度分别高达87.1毫克/升、180毫克/升。
二、整改目标
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完善尾矿库及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排除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污染事件发生。
三、整改措施
对全市现有3座在用尾矿库(湖北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随县卸甲沟金矿有限公司张家楼尾矿库、随州市金泰矿业有限公司大中分公司尾矿库)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利用无人机航拍、现场踏勘、资料审查等方式,围绕隐患台账信息、渗滤液处理、环境监测等污染防治各个环节,对辖区内尾矿库持续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对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强化应急准备,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监测,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评估、应急资源调查评估、基础数据库风险分析三项报告完善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5年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对湖北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随县卸甲沟金矿有限公司张家楼尾矿库、随州市金泰矿业有限公司大中分公司尾矿库进行现场检查,对三家公司尾矿库应急池管理,地下水检测,应急物资配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要求三家公司按实际情况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地下水检测及风险管控等工作。3座在用尾矿库均已完成安全风险管控评估、应急资源调查评估、基础数据库风险分析三项报告。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人:杨育龙 联系电话: 0722-33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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